发布日期:2025-09-19 浏览次数:184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现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一、组织领导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开展,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志刚
成 员:王 洋、庞金波、刘 畅、颜 华、张启文、王刚毅
秘 书:卢 达
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亮
成 员:高天琦、孙珠红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
(二)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可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接收限额
(一)经济管理学院仅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学科(领域)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名额
招生学科 |
学位类别 |
接收推免生数 |
020204金融学 |
学术学位 |
2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4 |
020206国际贸易学 |
学术学位 |
1 |
025100金融 |
专业学位 |
10 |
095137农业管理 |
专业学位 |
10 |
120201会计学 |
学术学位 |
3 |
120202企业管理 |
学术学位 |
2 |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
学术学位 |
12 |
125300会计 |
专业学位 |
12 |
(三)各学科(领域)未完成的推免生接收计划将调整为统考生招生计划。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学制3年。
五、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成功缴费后,均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并填报志愿。
9月22日—10月10日,推免生报名功能开通。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于10月15日结束,请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在此时间之前报名。
(二)发放复试通知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推免生报考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
(三)复试所需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国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原件;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四)复试
1.复试考查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掌握及综合应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2.复试采取线下形式,面试。
3.学院对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组织复试,第一批次面试时间为9月28日,9:00—10:30。第二批次视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后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及复试考生成绩及整体排名情况表,同时在学院公示复试成绩排名。
5.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发放待录取通知
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六)公示
凡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于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或导师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推荐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451-55191547 卢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20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254
书记邮箱:jgsj@neau.edu.cn
院长邮箱:jgyz@ne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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