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次数:5844
为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文件精神以及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要求,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推荐及接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推免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单位推荐办法;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格、核算申请人成绩;负责形成推荐决议、公示申请人成绩排名等工作。
组 长:余志刚
成 员:高天琦、王 洋、王刚毅、庞金波、颜华、
潘方卉、王 磊、杨志武(导师代表)
秘 书:卢 达、李双跃
2.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处理举报、质疑及违规等工作。
组 长:王洪亮
成 员:孙珠红、王 充、姜骥文、樊可欣、赵超越、
许佳彬(导师代表)、孙子烨(学生代表)
3.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推免标准明确、推免程序透明;坚持对知识、创新能力与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考核的原则,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坚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学习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4.申请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进入专业前25%,且推荐时智育成绩(不含综合素质类选修课)和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要求。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且推荐时没有未解除的其他处分。
(6)研究生支教团和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按相关政策执行。
(7)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其他条件。
5.推荐名额
6.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本单位师生公布执行,同时制定并公布本单位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2)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推荐资格。
(3)学院根据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提供的相关数据(智育成绩和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等)审查申请者资格,同时结合本单位推荐办法形成推荐决议,公示所有申请者的成绩排名并上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推荐决议,确定拟推荐资格学生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6)认真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部门、研究生院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部门、研究生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申请部门、研究生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7.推免成绩计算
推免成绩由智育成绩、创新能力成绩和思想品德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计算)。各部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推免成绩并列时,智育成绩高者优先,若智育成绩也一致,则增加保留各部分成绩小数点后的小数位重新计算。
推免生成绩=智育成绩(90%)+创新能力成绩(10%)。
(1)智育成绩
指学生所修课程成绩,按教务处下达的智育成绩执行。
(2)创新能力成绩
以《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智育模块学分认定标准为基础执行。分为3个部分,权重比例如下:
①学术科技竞赛(60%)。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等大赛中荣获奖励或取得其他重要突出成果。
②课题研究(20%)。学生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按期结题。
③论文(20%)。学生在SCI、SSCI、E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不含增刊、会议论文),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学生为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思想品德成绩
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德育模块学分认定标准执行。前六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此部分单独考核,成绩不计入推荐成绩。
创新能力打分细则
1.学术科技竞赛加分(满分6分)
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可加分,不同成果在不同大赛获奖可累计计分,同一成果在不同类别大赛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同一成果在同一赛道不同级别多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ABC类大赛目录参考东农教字〔2023〕64号《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公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A、B、C类赛事)认定结果的通知》(如文件有更新,则以新文件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显示成员排序的获奖证书原件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评分标准见附表1。
附表1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评分标准
大赛等级 计分基数 基数 |
计分基数 基数 |
系数 |
||
A类 |
“互联网+”金奖 “大挑”特等奖 |
国家级 |
6.0分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3、4、5、6及以后的系数分别为0.9、0.7、0.5、0.3、0.1。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省级 |
3.0分 |
|||
“互联网+”银奖 “大挑”一等奖 “小挑”金奖 |
国家级 |
5.0分 |
||
省级 |
2.5分 |
|||
“互联网+”铜奖 “大挑”二等奖 “小挑”银奖 |
国家级 |
4.0分 |
||
省级 |
2.0分 |
|||
“大挑”三等奖 “小挑”铜奖 |
国家级 |
3.0分 |
||
省级 |
1.5分 |
|||
B类 |
特等奖 |
国家级 |
4.0分 |
|
省级 |
2.5分 |
|||
一等奖 |
国家级 |
3.5分 |
||
省级 |
2.0分 |
|||
二等奖 |
国家级 |
3.0分 |
||
省级 |
1.5分 |
|||
三等奖 |
国家级 |
2.5分 |
||
省级 |
1.0分 |
|||
C类 |
特等奖 |
国家级 |
3.0分 |
|
省级 |
2.0分 |
|||
一等奖 |
国家级 |
2.5分 |
||
省级 |
1.5分 |
|||
二等奖 |
国家级 |
2.0分 |
||
省级 |
1.0分 |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5分 |
||
省级 |
0.5分 |
2.课题研究加分(满分2分)
课题仅限学生本人主持或参与的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且项目已结项。主持人为第一名,其他人员顺次排序。主持或参与多项课题可累计计分。证明材料需提供显示成员排序的结项证书原件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结项证书复印件。评分标准见附表2。
附表2纵向科研课题评分标准
课题类型 |
课题级别 |
计分基数 |
系数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国家级 |
2.0分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5名、6~10名的系数分别为0.8、0.5。10名以后不加分。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省级 |
1.0分 |
3.学术论文加分(满分2分)
论文只认定学生为独立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且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含增刊、会议论文)。发表多篇论文可累计计分,论文发表且同时被长文或全文转载可累计计分。论文须交原版杂志或知网可查已发表论文电子版(包括期刊封皮、目录和正文),网络首发不予认定。外文期刊,需提交1个月内带章检索报告。评分标准见附表3。
附表3学术论文评分标准
论文级别 |
计分 |
《管理世界》《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高水平国际期刊目录中的A+期刊 |
一事一议 |
《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长文或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长文或全文转载),《求是》、高水平国际期刊目录中的A1期刊,学校认定的一级CSSCI收录论文(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长文或全文转载)、SSCI、SCI一区 |
2.0分 |
学校认定的非一级CSSCI收录论文(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学校认定的一级CSCD、一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SSCI、SCI二区 |
1.5分 |
学校认定的非一级CSCD、非一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SSCI、SCI三、四区 |
1.0分 |
EI期刊论文 |
0.1分 |
注:所有成果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一)推荐阶段
1.2025年9月1日,学校召开2026年推免工作会议,部署推免工作。
2.2025年9月4日,学院上报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至研招办审批。
3.2025年9月5日,学院召开推免生政策解读会。
4.2025年9月8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创新能力佐证材料原件,材料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收取,待我校推免生资格公示期结束后,材料原件统一返还。
5.2025年9月9日,学院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由申请人对推免总成绩签字确认。
6.2025年9月11日,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将《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及获得推荐资格考生的PDF版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
7.2025年9月16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对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8.2025年9月17日,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及付费等操作。
9.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考虑“一流学科”、基础学科并结合计划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根据所获剩余计划数量,按照成绩排序,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进行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10.上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二)接收阶段
1.2025年9月17日,学校发布《2026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2025年9月19日,学院依据《2026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接收办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接收办法中将明确学院组织领导、申请条件、接收工作流程、录取限额、所需申请材料、奖励及优惠政策、监督及复议等方面内容。
3.2025年9月22日,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4.2025年10月15日前,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名表》。
5.我校推免生接收章程、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另行发布。
三、申诉渠道
电话:0451-55191592 王老师
本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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