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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浏览次数:56

根据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评选名额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以学校核准下达的指标确定,经济管理学院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13人。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五好学生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本年级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前30%,且无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及公共课(不包含综合素质选修课和专业拓展课)考试不合格;

2.参评学年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中备案,应为被认定的特别困难等级、困难等级贫困学生;

3.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或志愿服务工作。

五、评选要求

1.各学年要通过班会、年级会、学生干部会、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让学生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政策。

2.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班级民主评议。

3.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本班级接受同学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年级联评进行评选,初步确定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并进行全院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汇总名单和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

4.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高天琦

组员:李伟光、郭昕、陈曦、杨金焓、刘汉朋、唐宇宙、樊可欣、王瑞锋、张彤、尹思佳、姜骥文、张雨彤、肖扬、赵超越。

六、反馈渠道

为保持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德评选监督流程,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学院特开设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反馈渠道,致力于使全院学生信服。

现将反馈渠道公示如下:

反馈电话:0451-55190744

反馈邮箱:NEAUJGBKS@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栋楼607、609、611)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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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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