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21 浏览次数:124
根据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等规定参评。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五好学生奖学金不能兼得。我院本学年共计97个名额,综合各年级贫困生困难等级、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如下:
三、评选要求
各学年要通过班会、年级会、学生干部会、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让学生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政策。
1.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班级民主评议。
2.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本班级接受同学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年级联评进行评选,初步确定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要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将汇总名单和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
3.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高天琦
组员:李伟光、王充、郭昕、李存辉、唐宇宙、陈曦、宋春晓、姜骥文、杨金焓、肖扬、刘汉朋、樊可欣、高群、尹思佳、王瑞锋、张彤、张雨彤、赵超越、张浩哲。
四、反馈渠道
为保持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德评选监督流程,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学院特开设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反馈渠道,致力于使全院学生信服。
现将反馈渠道公示如下:
反馈电话:0451-55190744
反馈邮箱:NEAUJGBKS@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栋楼607、609、611)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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