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9-03 浏览次数:0
为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文件精神以及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7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推免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单位推荐办法;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格、核算申请人成绩;负责形成推荐决议、公示申请人成绩排名等工作。
组 长:余志刚
成 员:高天琦、王洋、王刚毅、庞金波、颜华、潘方卉、王磊、崔宁波、杨志武(导师代表)
秘 书:李双跃
2.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处理举报、质疑及违规等工作。
组 长:王洪亮
成 员:杨金焓、王瑞锋、张彤、周博(纪委代表)、许佳彬(导师代表)、孙子烨(学生代表)
3.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推免标准明确、推免程序透明;坚持对知识、创新能力与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考核的原则,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坚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学习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4.申请条件
(一)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全日制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符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5.推荐名额
学院 |
专业名称 |
推免计划数 |
经济管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本硕博) |
16 |
保险学 |
8 |
|
工商管理 |
4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
会计学 |
31 |
|
金融学 |
29 |
|
农林经济管理 |
7 |
|
人力资源管理 |
12 |
|
市场营销 |
4 |
6.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本单位师生公布执行,同时制定并公布本单位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2)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推荐资格。
(3)学院根据本科生院和学生工作部提供的相关数据(智育成绩和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等)审查申请者资格,同时结合本单位推荐办法形成推荐决议,公示所有申请者的成绩排名并上报本科生院。
(5)本科生院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审核学院上报的推荐决议,确定拟推荐资格学生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7.回避制度
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与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成员、学校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存在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及其他利益关联关系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提交书面报备声明。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分别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和推免录取资格。
8.推免成绩计算
推免成绩由智育成绩、创新能力成绩和思想品德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计算)。各部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推免成绩并列时,智育成绩高者优先,若智育成绩也一致,则增加保留各部分成绩小数点后的小数位重新计算。
推免生成绩=智育成绩(90%)+创新能力成绩(10%)。
(1)智育成绩
指学生所修课程成绩,按本科生院下达的智育成绩执行。
(2)创新能力成绩
以《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智育模块学分认定标准为基础执行。分为3个部分,权重比例如下:
①学术科技竞赛奖项(60%)。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等大赛中荣获奖励或取得其他重要突出成果。
②课题研究成果(20%)。学生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按期结题。
③论文(20%)。学生在SCI、SSCI、E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不含增刊、会议论文),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学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3)思想品德成绩
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德育模块学分认定标准执行。前六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此部分单独考核,成绩不计入推荐成绩。
创新能力打分细则
1.学术科技竞赛奖项加分(满分6分)
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可加分,不同成果在不同大赛获奖可累计计分,同一成果在不同类别大赛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同一成果在同一赛道不同级别多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ABC类大赛目录参考(东农教字〔2026〕15号)《东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公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A、B、C类赛事)认定结果的通知》(如文件有更新,则以新文件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显示成员排序的获奖证书原件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评分标准见附表1。
附表1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评分标准
大赛等级 计分基数 基数 |
计分基数 基数 |
系数 |
||
A类 |
“互联网+”金奖 “大挑”特等奖 |
国家级 |
6.0分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3、4、5、6及以后的系数分别为0.9、0.7、0.5、0.3、0.1。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省级 |
3.0分 |
|||
“互联网+”银奖 “大挑”一等奖 “小挑”金奖 |
国家级 |
5.0分 |
||
省级 |
2.5分 |
|||
“互联网+”铜奖 “大挑”二等奖 “小挑”银奖 |
国家级 |
4.0分 |
||
省级 |
2.0分 |
|||
“大挑”三等奖 “小挑”铜奖 |
国家级 |
3.0分 |
||
省级 |
1.5分 |
|||
B类 |
特等奖 |
国家级 |
4.0分 |
|
省级 |
2.5分 |
|||
一等奖 |
国家级 |
3.5分 |
||
省级 |
2.0分 |
|||
二等奖 |
国家级 |
3.0分 |
||
省级 |
1.5分 |
|||
三等奖 |
国家级 |
2.5分 |
||
省级 |
1.0分 |
|||
C类 |
特等奖 |
国家级 |
3.0分 |
|
省级 |
2.0分 |
|||
一等奖 |
国家级 |
2.5分 |
||
省级 |
1.5分 |
|||
二等奖 |
国家级 |
2.0分 |
||
省级 |
1.0分 |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5分 |
||
省级 |
0.5分 |
|||
2.课题研究成果加分(满分2分)
课题仅限学生本人主持或参与的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且项目已结项。主持人为第一名,其他人员顺次排序。主持或参与多项课题可累计计分。证明材料需提供显示成员排序的结项证书原件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结项证书复印件。评分标准见附表2。
附表2纵向科研课题评分标准
课题类型 |
课题级别 |
计分基数 |
系数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国家级 |
2.0分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5名、6~10名的系数分别为0.8、0.5。10名以后不加分。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省级 |
1.0分 |
3.学术论文加分(满分2分)
论文只认定学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不含共同一作)且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含增刊、会议论文)。发表多篇论文可累计计分,论文发表且同时被长文或全文转载可累计计分。论文须交原版杂志或知网可查已发表论文电子版(包括期刊封皮、目录和正文),网络首发不予认定。外文期刊,需提交1个月内带章检索报告。如有高水平论文学院会组织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评分标准见附表3。
附表3学术论文评分标准
论文级别 |
计分 |
《管理世界》《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高水平国际期刊目录中的A+期刊 |
一事一议 |
《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长文或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长文或全文转载),《求是》、高水平国际期刊目录中的A1期刊,学校认定的一级CSSCI收录论文(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长文或全文转载)、SSCI、SCI一区 |
2.0分 |
学校认定的非一级CSSCI收录论文(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学校认定的一级CSCD、一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SSCI、SCI二区 |
1.5分 |
学校认定的非一级CSCD、非一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SSCI、SCI三、四区 |
1.0分 |
EI期刊论文 |
0.1分 |
注:所有成果统计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1.2026年9月1日,召开全校推免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推免各项工作任务。
2.2026年9月3日,学院上报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至本科生院审批。
3.2026年9月4日,学院召开推免生政策解读会。
4.2026年9月8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创新能力佐证材料原件,材料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收取,待我校推免生资格公示期结束后,材料原件统一返还。
5.2026年9月9日,学院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由申请人对推免总成绩签字确认。
6.2026年9月11日,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将《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纸质版、《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电子版及获得推荐资格考生的PDF版成绩单上报本科生院。
7.2026年9月13日,本科生院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等信息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
8.2026年9月20日,本科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和招生报名。
9.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考虑一流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专业并结合计划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根据所获剩余计划数量,按照成绩排序,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进行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10.上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三、资格审查不予推荐情形
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将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作为资格审查核心内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政治表现考核。将学生政治立场与政治态度作为首要考查内容。全面考查学生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重点掌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表现,对政治立场存在偏差、政治表现存在问题的学生,不予推荐。
(二)思想道德考核。全面考查学生道德品质、文明素养、集体观念与日常现实表现,前六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
(三)学术诚信考核。坚持把科学精神、学术操守纳入推免资格审查重要环节,从严审核学生学术诚信情况,对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不予推荐。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东农教字〔2021〕77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十条及其他相关条款,凡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均以学校出具的正式处分文件(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为依据。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依据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违纪处分考核。严格开展校纪处分情况核查,凡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与推免遴选。
(五)弄虚作假行为。推免过程中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申诉渠道
电话:0451-55191445 杨老师
本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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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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