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27 浏览次数:2
为推进东北农业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东农研字〔2024〕20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现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申请-考核”制第二批招生工作,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客观严谨、科学选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分批开展、保障重点;坚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志刚
副组长:王洋
成 员:王刚毅 张启文 颜华
秘 书:卢达 张有望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亮
成 员:高天琦 孙珠红 李伟光 王充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资格
1.硕博连读考生
申请者须为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申请。
2.应、往届硕士考生
申请者须为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所有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在入学时应取得硕士学位。申请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能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5.申请者外语水平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硕士期间各学期英语课程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等级制不低于B级);
(3)雅思成绩不低于5分或新托福不低于65分或新GRE不低于170分;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5)若外语水平不符合以上(1)至(4)条件者,则复试考核中外语能力测试得分须在6分及以上(10分满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招生学科、招生计划及导师
备注:
1.国家2025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在本次招生复试前确定招生计划。
五、申请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网上报名(2025年4月19日12:00—2025年4月25日12:00)
1.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主页-博士网报)
2.填报报考类别:
(1)应届考生:选“申请考核”;
(2)硕博连读考生:选“硕博连读”。
3.填报报考导师:
(1)考生需在第3步“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页面,在“备用信息”栏内填写报考导师姓名(例:张**),此栏仅可填报一名导师,不填或多填报名信息视为无效。
(2)定向就业考生不能报考目录内姓名为黑色加粗字体的导师。
4.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需网上缴纳150元报名费。
5.网报信息简表打印:网报结束后需按要求打印《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6.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当日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袋并标注清楚):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硕士学位证原件照片(往届考生);
(3)本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应届生);
(4)英语等级水平证书或成绩单;
(5)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6)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8)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生);
(9)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
(10)考生可提供的其他证明其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
(11)《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12)《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1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材料审核(2025年4月29日)
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院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提供以上(1)至(13)项申请材料纸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纸质复印件留学院存档备查。
2.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复试考核(2025年4月29日)
1.考核形式
线下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五个方面,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该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50分)
主要对申请者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热点问题、研究动态等方面的掌握情况,以及在实践中对知识运用的综合运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科技创新(实践应用)能力(30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仅限经济管理类科研成果);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的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本部分采用比较打分法,本硕博连读考生单独计算。
科技创新能力(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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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计划书(满分10分) |
科研成果(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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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满分8分) |
科研项目 (满分8分) |
学术著作 |
科研获奖 |
智库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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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4分) |
(4)外语能力(10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
(5)综合素质(10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心理状况、社交礼仪等方面。
3.考核时间及内容
笔试:2025年4月29日8:30—10:30
笔试科目: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经济管理
面试:2025年4月29日13:30—17:30
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4.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部分成绩加和组成,满分10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各部分成绩低于该项分值60%者、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一)导师优先顺序
第一顺序>第二顺序
获得支持计划的导师按照支持计划数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复试考核成绩进行单独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未被单独录取为支持计划的考生可参与该导师在其他招生顺序中的招生。
(二)考生录取顺序
报考导师在同一招生顺序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报考导师不在同一顺序的按照导师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结合导师招生限额对考生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优先。
七、学费及学制
学费每生10000元/年,学制4年。
八、奖助贷款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13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发放标准:每生30000元/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四)东北农业大学“三助”津贴
(五)社会奖学金
(六)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奖助贷政策具体按我校学工部文件执行。
九、信息公示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申请-考核”工作,须主动申报,且相关人员应依规进行回避。
(二)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三)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十一、其他事项
(一)如有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用于经济管理学院第三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相关要求将在《东北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批)》公布。
(二)因教育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尚未下达,如本办法与我校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经济管理学院可进行适时修改。
(三)硕博连读考生录取后不颁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硕博连读考生录取后不颁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本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451-55191547 卢老师
申诉电话:0451-55190747 王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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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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