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农学字〔2017〕14号)和《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农学字〔2024〕1号)文件规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实际需要,为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总体负责全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王洪亮、余志刚
副主任委员:高天琦、王洋、
委员:王刚毅、庞金波、颜华、崔宁波、温薇、殷泓博
秘书:郭昕、李存辉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三、评审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申报范围: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四、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各级各类学生活动,表现良好。
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已获得学业奖助学金的,被发现有以下行为,撤销学业奖助学金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1.评奖学年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3.学术失范,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评奖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
5.受到处分。
(五)其他说明
1.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和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
2.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休学的研究生复学后方可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审。
3.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4.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从申请人上一学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
5.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者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休学等未在学校的研究生,期间不具备参评资格。
六、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21日—10月24日,学院制定的《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做好学院组织宣传工作。
2.10月25日—11月7日,申请人填写《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手写填写内容字体要工整(或打印均可)。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能连笔,不能用艺术签名,不能用名章代替领导签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
4.11月8日前,学院将《2024年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拟获奖研究生《2024年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11月9日—11月19日,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公示。
七、评定方法及内容
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考核评定方法如下:
考核标准共分为三个部分,即:第一部分: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实践(S1)部分;第二部分:学习成绩(S2);第三部分:学术论文与科技创新(S3);量化总分(S)的计算及各部分所占比例为:
S=S1+S2+S3
(一)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实践(S1)(满分30分)
S1(满分30分)=基础分+所获奖励+社会实践+社会工作
此项为非科研、科技创新奖励,所获得奖励须经我校相关部门认证;社会实践立项和结题负责人及成员以当时学校审批立项书为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具体评分项目及方法见附表1。
附表1: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实践部分评分表
(二)学习成绩(S2)(满分10分)
学习成绩(S2)= GPA/5*10。
注:成绩由研究生研培养办提供。
(三)学术论文与科技创新(S3)(满分60分)
1.分值构成
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S3得分=论文(至多3篇,总分不设上限)+课题(满分10分)+获奖(满分6分)+批示与著作(满分4分)+会议(满分10分)+大赛(满分10分)——最高65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S3得分=论文(至多3篇,总分不设上限)+课题(满分10分)+获奖(满分6分)+批示与著作(满分4分)+会议(满分10分)+大赛(满分10分)+案例(总分不设上限)——最高65分
(按照2024年学校文件要求,学院将学术论文与科技创新的分值调整为满分60,因此在计算时,按照比例将65分折为60分)
2.成果要求
所有参评成果应为取得东北农业大学学籍后(即研究生入学通知书中的报到时间),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与学科专业相关的成果。
3.成果评分标准
(1)学术论文(至多3篇,总分不设上限)
参评论文只认定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参评论文须交原版杂志或知网可查已发表论文电子版(包括期刊封皮、目录和正文),网络首发不予认定。外文期刊,需提交带章检索报告。论文发表且同时被长文或全文转载可累计。论文评分标准见附表1。
附表1 学术论文评分标准
(2)课题(满分10分:仅限纵向科研课题)
课题仅限学生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纵向科研课题(不含教改课题),每名学生限报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三项予以加分。课题依托单位应为东北农业大学,主持人为第一名,其他人员顺次排序。课题预计的执行周期与成果规定期限有交集的均可加分,但立项时间不在成果规定期限且尚未拿到结项证明的延期课题不予计分。课题证明材料需要包含课题预计执行周期信息和成员排序,且要有相关部门签章。纵向科研课题评分标准见附表2。
附表2 纵向科研课题评分标准
项目类型 |
项目级别 |
计分基数 |
系数 |
纵向科研课题 (不含教改课题) |
A类 |
7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5名、6~10名的系数分别为0.8、0.5。10名以后不加分。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B类 |
5 |
||
C类 |
2 |
||
其他课题(学会、学院立项、智库立项等课题) |
1 |
(3)科研获奖(满分6分)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者,按获奖等级及排名加分,合作完成的成果学校为第二单位按30%计,第三及以后按15%计。对科研获奖级别的认定参见学校职称评定文件。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项只计一个最高分。科研获奖评分标准见附表3。
附表3 科研获奖评分标准
科研奖励类型 |
计分基数 |
系数 |
国家级 |
特等奖及一等奖7分 二等奖6分 三等奖5分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3、4、5及以后系数分别为0.9、0.7、0.5、0.3、0.1;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省部级 |
特等奖及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
|
厅局级 |
特等奖及一等奖1分 二等奖0.5分 三等奖0.1分 |
(4)批示与著作(满分4分)
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领导批示可加分,评分标准见附表4。
附表4 批示评分标准
奖励类型 |
计分基数 |
系数 |
国家级批示 |
2分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3、4、5及以后的系数分别为0.9、0.7、0.5、0.3、0.1。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省部级批示 |
1分 |
|
厅局级批示 |
0.5分 |
出版专著按成果类别及排名加分,合作完成的成果学校为第二单位按30%计。学校认定出版社参见东农科字〔2023〕12号文件《东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评分标准见附表5。
附表5 著作评分标准
专著及教材 |
学校认定出版社国家级规划教材 |
3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3、4、5及以后的系数分别为0.9、0.7、0.5、0.3、0.1。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其他 |
1 |
(5)学术会议(满分10分)
学术会议加分包括两部分。
一是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线下学术会议,每年累计5次可得1分(以学院考勤记录为准,少于5次不得分),超过5次的部分每多一次计0.2分,超过5次的部分最高累计总和为2分;
二是学生参加本学科领域国际学术会议(三国及以上)或国内学术会议并在大会做主旨报告或分会场报告者予以加分。不同论文在不同会议发言可累计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会议发言只计一次最高分。论文没有被邀请作报告但是被邀请作展示加0.5分(同一篇论文不累计)。学生须提供会议手册及参会证明(照片、录音、录像等,任选其一)。评分标准见附表6。
附表6 参加会议评分标准
会议类型 |
计分 |
线下国际学术会议做主旨或分会场报告 |
3分 |
线上国际学术会议做主旨或分会场报告 |
2分 |
线下国家级学会主办或区域性联盟主办的国内学术会议做主旨或分会场报告 |
2分 |
线下省级学会或学院主办的国内学术会议做主旨或分会场报告 |
1分 |
论文在上述会议中作展示 |
0.5分 |
(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满分10分)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竞赛获奖前五名可加分,同一成果在不同大赛获奖不可累计。评分标准见附表7。
附表7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评分标准
奖励等级 |
计分 基数 |
系数 |
|
国家级A类 |
“互联网+”金奖 “大挑”特等奖 |
10分 |
排名第一位的系数为1;排名第2、3、4、5的系数分别为0.9、0.7、0.5、0.3。 分值=计分基数*系数 |
“互联网+”银奖 “大挑”一等奖 “小挑”金奖 |
9分 |
||
“互联网+”铜奖 “大挑”二等奖 “小挑”银奖 |
8分 |
||
“大挑”三等奖 “小挑”铜奖 |
6分 |
||
国家级B类 |
特等奖 |
5分 |
|
一等奖 |
4分 |
||
二等奖 |
3分 |
||
国家级C类 |
特等奖 |
2分 |
|
一等奖 |
1分 |
||
二等奖 |
0.5分 |
(7)撰写案例(适用专业硕士,总分不设上限)
学生组队(限5人)撰写的案例入选案例库以及获评百优案例可加分,不同案例入不同案例库分数可累计,同一案例入不同案例库只计一次最高分,同一案例入库与入选百优只计最高分。评分标准见附表8。
附表8 撰写案例评分标准
项目 |
计分(每人) |
获评百优案例 |
10 |
入选哈佛商学院案例库(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 |
6 |
入选毅伟商学院案例库(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 |
6 |
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
6 |
入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案例库 |
6 |
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大连理工大学)案例库 |
6 |
入选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清华大学) |
6 |
入选中国工商管理国际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
6 |
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案例与教学创新研究中心案例库 |
6 |
入选学校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
0.5 |
4.相关说明
(1)对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期刊当年发表的论文均不予认可。
(2)哈工大管理学院高水平国际期刊A+及A1列表
哈工大管理学院高水平国际期刊(A类期刊)列表
(2022年7月修订更新)
A+期刊
Areas |
School of Management, HIT |
Accounting |
[1]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UTD 24) [2] Accounting Review (UTD 24) [3]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UTD 24) |
Finance |
[1] Journal of Finance (UTD 24) [2]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UTD 24) [3]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UTD 24) |
Information Systems |
[1] 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 (UTD 24) [2] MIS Quarterly (UTD 24) |
Marketing |
[1]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 (UTD 24) [2] Journal of Marketing (UTD 24) [3]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UTD 24) [4] Marketing Science (UTD 24) |
Management Science |
[1] Management Science (UTD 24) [2] Operations Research (UTD 24) [3] INFORMS Journal on Computing (UTD 24) |
Operations Management |
[1]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 (UTD 24) [2] Journal of Operations Management (UTD 24) [3] Manufacturing & Service Operations Management (UTD 24) |
Strategy and Management |
[1]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UTD 24) [2]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UTD 24) [3]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UTD 24) [4]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UTD 24) [5] Organization Science (UTD 24) [6]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UTD 24) |
Economics |
[1]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 Econometrica [3]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
Total |
27 |
[1]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2]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3] 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
[4] Human Relations
[5]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US)
[6]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7]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8]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9] Journal of Management
[10] Journal of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
[11]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12] 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
[13] Organization Studies
[14]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15] Research Policy
[16]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
[17] Review of Finance
[18]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1]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2] Journal of Consumer Psychology
[23] Sloan Management Review
[24] Strategic Entrepreneurship Journal
(3)成果不在本办法提及范围内的但确有价值的提请专家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
(4)若出现同分情况,则同分学生按照成绩单各科成绩总和进行排序。(成绩单由研究生研培养办提供)
八、评审程序
(一)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及其他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为原件。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对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确定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包含以下内容: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要求或事实、申诉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人对其提出的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签名,学院评审委员经研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一)该工作实施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二)本工作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如遇国家、黑龙江省和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政策调整时,以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三)申述电话:55190747 郭老师 李老师 neaujgjw@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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