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0 浏览次数:3326
为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学校作相关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推免生推荐及接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张启文
成 员:刘 畅、张永强、庞金波、余志刚、颜华、王刚毅、高天琦、王 洋(导师代表)
秘 书:卢 达、李双跃
2.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王洪亮
成 员:李伟光、唐宇宙、刘汉朋、肖 扬、杨志武(导师代表)、孙子烨(学生代表)
二、推免工作要求
(一)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学院严格按照(一)中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并公开监督及复议办法,按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三)推免成绩由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构成。(各部分均折算成百分制后,再按相应权重计算),比例分别为80%、10%、10%。
(四)推免生遴选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六)遴选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应试倾向。
(七)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回避制度。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申请部门、研究生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推免生接收阶段工作要求届时按东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一)推荐阶段
1.2023年9月19日,学院召开2024年推免工作会议,部署推免工作。
2.2023年9月19日—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科研素质考核”项目佐证材料原件。以上材料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收取,待我校推免生资格公示期结束后,材料原件统一返还给学生。
3.2023年9月21日,学院组织科研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科研素质考核项目佐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打分,申请人对该项成绩签字确认。
4.2023年9月25日,学院组织推免生座谈,完成推免工作并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上报《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和电子版《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pdf版成绩单。
5.2023年9月26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对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6.2023年9月28日,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及付费等操作。
7.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根据名额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按照再分配的剩余计划数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此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8.上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二)接收阶段
1.2023年9月23日前,学校发布《2024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2023年9月27日前,学院依据《2024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接收办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接收办法中将明确学院组织领导、申请条件、接收工作流程、录取限额、所需申请材料、奖励及优惠政策、监督及复议等方面内容。
3.2023年9月29日,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4.2023年10月8日,学院组织推免生考核,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名表》。
5.推免生接收章程、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另行发布。
四、成绩核算
推免成绩由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构成(各部分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比例分别为80%、10%、10%。如推免总成绩相同,按智育成绩优先。
1.学习成绩:共80分
2.素质成绩:共10分
素质成绩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素质两个方面,各占50%。
⑴.素质成绩I:思想政治素质,满分5分。
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⑵.素质成绩II:科研素质,满分5分。
科研素质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主要作者),在全国、省级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等大赛中荣获奖励或取得其他重要突出成果情况。科研素质分由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及成果、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三部分分类组成。
①科研项目(总分不超过1.5分):
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1分,两项及以上1.5分;
省级科研项目一项0.5分,两项及以上1分;
校级、行业类科研项目一项0.25分,两项及以上0.5分;
其中,排名第一,在相应级别内得满分;排名第二,在相应级别内得该级别分值的50%;排名第三,在相应级别内得该级别分值的20%;排名第四,在相应级别内得该级别分值的10%;排名第五及以后,在相应级别内得该级别分值的5%。(同一项目获奖分数不累积加分)
②学术论文及成果(总分不超过2分):
核心期刊,一篇及以上,2分;
省级期刊,一篇及以上0.25分;
其中,排名第一,在相应级别内得满分;排名第二,在相应级别内得该级别分值的50%;排名第三,在相应级别内得该级别分值的20%;其他排名不加分。
③国家级、省级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满分1.5分(同一项目获奖分数不累积加分)
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一等奖 |
1.5分 |
1分 |
二等奖 |
1分 |
0.5分 |
三等奖 |
0.5分 |
0.25分 |
优秀奖 、参与奖 |
0.25分 |
0.15分 |
排名得分比例与“科研项目”计算方式相同。各项赛事界定按2018级学生手册中,《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3.考核成绩:共10分
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水平、团队精神、协作能力、心理状态、兴趣特长等方面。
⑴.考核成绩I:外语能力,满分5分。(该项考核申请人主修的第一外国语成绩,二外除外。)
全国大学外语考试(CET)四级425分,得2分;四级710分,得3分。425—710分之间,四级得分占四级满分的百分比*1分+2分;六级425分,得3分;六级710分,得4分。425—710分之间,六级得分占六级满分的百分比*1分+3分。四、六级得分不累加。
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得1分。
⑵.考核成绩II:考核学生团队精神、协作能力、心理状态、兴趣特长等方面,满分5分。
五、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如下: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待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
2.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谨慎确认待录取操作。
六、申诉渠道
电话:0451-55190747 李老师
该推荐办法及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0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邮编:150030
电话:0451-551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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